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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文化森情系列(三)2005台灣的宗教文化

2005台灣的宗教文化p-

自台灣光復後,正常的宗教活動得到恢復與發展。台灣宗教信仰自由發展迅速,同時也出現一些新興的宗教。2001年9月通過「宗教團體法」草案,將宗教團體明定三大類,即寺院、宮廟與教會,宗教社會團體,宗教基金會。

臺灣依法登記的,有組織活動的正式宗教有14種,即佛教、道教、回教、基督教、天主教、大同教、天理教、理教、軒轅教、天帝教、天德教、一貫道、巴哈伊教與真光教團等,雖然各宗教來源不同,教義和教規也有很大差異,但基本上相互承認與尊重,顯少發生宗教之間的衝突。90年代以來,台灣島內也出現許多新的宗教組織與派別,如新中華理教、新儒教、救世教、天宮教、真空教、存在教、科學人教、統一教與摩門教等。台灣社會雖然是各種宗教薈集之所在,然而還是以閩粵族群的儒教、道教、佛教,來柔和上列三教的民間信仰等這些傳統宗教最為凸顯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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